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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 题:
出租车与电动车相撞侵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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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某晚上出租车到小区大门,在右侧下车时,后面一女骑电动车带孩子撞在车门上受伤,王某急忙下车救人,出租车见状驶去,无法查清该车,该女要求王某赔偿,请划分责任及依据。
答:王某及该女均由责任。王某在下车开门时,未能观察车后是否有行人或非机动车,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,主观上有过错,应承担相应责任;该女违法法律规定,带孩子骑车上路行驶,且未注意电动车前方状况,主观上也有过错,理应承担相应责任。根据王某与该女行为造成事故原因力的大小,本人认为,该女承担的责任要大一些。
依据是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六条第一款、第二十六条。
刘拥军
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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