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
接受公民.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,担任法律顾问:
1.就聘请方生产.经营.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,或者应甲方的要求对其决策
事项进行法律论证,提供法律依据;
2.草拟.修改.审核聘请方在生产.经营.管理活动中的合同.协议.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;
3.代理聘请方参加民事.经济.行政.劳动案件的调解.仲裁和诉讼活动;
4.参加重大经济项目谈判,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;
5.协助聘请方有关部门对其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,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.
6.办理聘请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.
(二) 接受民事案件.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
(三) 接受刑事案犯罪娣人的聘请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请.控告.申请取保候审,接受犯罪嫌疑人.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担任辩护人,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.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
(四)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;
(五)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参加调解.仲裁活动;
(六) 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,提供法律服务;
(七) 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.代写法律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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